大家都知道东莞小产权房很多。如果你站在东莞的街头,尤其是东莞的长安、虎门、厚街等地,可能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出现在天际线内的都是小产权房。虽然,主管部门否认东莞有小产权房,只是有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理由是东莞的所有土地都已经不准报建,已经没有了新建。小产权房只能建设在集体土地上。既然已经没有了集体土地,那自然也就没有了小产权房。但是,那些不能办理房产证却又能公然存在的房子是什么呢?实际上,从本质上这些房子还是小产权房。那么关于东莞小产权房,你知道多少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
在东莞所谓的历史遗留违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村集体组织在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一般称为东莞村委统建楼;二是一户一栋上原村民超建和加建的房屋,也称农民房;第三类则是外来开发商购买村里的原村集体用地,未经合法报建手续而建设并出售的房屋。还有一些房子,比如军产房、大红本房严格意义上也属于小产权房。
东莞小产权房问题是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东莞小产权房屋数量惊人。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年底,深圳小产权房达37.94万栋,总建筑面积达4.05亿平方米,是深圳市总建筑面积的49.27%。而到了2014年,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小产权房总建筑面积已经增至4.28亿。其中,有住宅类小产权房1.72亿,占40.08%,通过购买或者租赁居住在小产权房内的人口约737.87万人,占深圳总人口的56%;工业类违建1.80亿,占比41.93%;商业和办公类违建0.26亿,占6.02%。
深圳的土地资源意向非常紧张。而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占用约390平方公里土地,约占深圳建设用地的42%,其中仅有95平方公里为合法用地。其余近3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所有的建筑都是小产权房! 对于土地资源严重匮乏的深圳来说,存量如此庞大的违法建筑,已成为制约深圳城市发展的最大障碍。
东莞市多年来也一直在探索相关的解决办法,曾经出台过多个关于小产权房政策。比如,2009年,东莞通过《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其中对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规定了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没收、临时使用等处理方式,但确认产权的条件、处罚和补收地价款的标准与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与程序等具体办法始终未明确。但是,这些小产权房政策大都收效甚微,甚至出现了事与愿违的反效果,反而引起新一轮小产权房抢建热潮,出现了更多的甚至小产权房。
虽然东莞已经实现了城乡一元化,将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有,所有的原住民也都有农民变成了市民。但是东莞小产权房的产生仍然是因为历史上的二元结构造成的。主管部门低价征地高价卖地,人民自然看在眼里,卖地不如卖房必然成为共识,所以就纷纷建设小产权房。另外,在深圳将所有土地国有化的过程中,本地农民并没有得到补偿,为了本地人原住民的生计,这些名义上已经国有化的土地的使用权仍然掌握在村集体中,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自然纷纷建房保地,所以就产生了大量的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