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立商社,小产权房的由来很久,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也成为了关注的对象。 那么,小产权房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样的呢?在这里一起来看看。
小产权房之所以不被国家认可,主要是因为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性质,中国商社的发展时间短,大量的小产权房残留的情况下,建设小产权房是什么样的土地?
以下,对小产权房土地的性质进行分析,从上述可以看出,虽然各地的小产权房土地的性质不同,但都是集体土地。 专家认为,小产权房土地性质的特殊性是小产权房买卖违法性的主要原因。
小产权房土地特性分析1
从用途限制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分为三种,包括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农场未利用地。 农地包括耕地、农田、林地、草坪和其他土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用地、农村公共服务用地在内的农村未利用地有荒山、荒水、荒滩、荒沟,统称为四块荒地。
小产权房土地特性分析2
大家认可的小产权房的定义是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商社。 市民所关注的是,在大家接受的集体土地上建商品住宅,然后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现场和生产用住宅,我们一般将其称为违法、违法用地。
这样计算的话,从土地的性质来看,有三个一级类和十三个二级类。 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现状的分类,这在研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管理时,可以找到分类处理的方法。 因此,小产权房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土地性质也不同。 大家关注的是,建设用地中的宅地、农地中的耕地,实际上很多小产权房占据的林地。
深圳小产权房性质简介:
一、村委统建楼:这种性质的小产权房,其土地和房屋建筑都是由村委出资筹建,村委的地皮,属于村委自建房,物业管理一般有村委直接接管。购买村委统建楼,合同签署甲方是村委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方也是村委,一切责任由村委公司承担,购房者房款交予村委股份公司。
二、村委集资房:其性质是集体共同集资建房性质,合同的大体含义就是村委、开发商与购房者三方的共同出资建房,这个性质的小产权房在市场数量比例很高。合同签署甲方一般是村委及开发商,然后村委盖章,律师费方见证。其责任有村委及开发商共同承担,物业一般由开发商接管,也有村委接管的,购房房款交予开发商公司
三、开发商建房(农民房):此性质小产权房,建设方小到个人,大到实力雄厚的开发投资公司。其地皮由开发商在村委购买后,然后开发建房,签署合同为开发商方和购房者共同签署。其责任和物业均由开发商方承担